| 昨天下午,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潮州市继续荣获“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这是自2001年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文明城市”称号以来,潮州市连续第四届获得此殊荣。表彰会上,我市还有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主任林雄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文明委副主任李兰芳主持会议。副省长、省文明委副主任雷于蓝宣读了表彰决定。副省长、省文明委副主任宋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文明委副主任许德立,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文明委副主任郑红等出席表彰会。
会上,林雄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两年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新的进展,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思想、思路,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他强调,各地各单位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昂扬姿态,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潮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丽文,市文明委全体成员,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受省表彰的市直先进单位代表在潮州分会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
据了解,此次表彰,市创佳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潮安县庵埠镇、饶平县三饶镇获“广东省文明镇”称号;潮安县浮洋镇大吴村等4个村获“广东省文明村”称号;潮安县彩塘镇社区等4个社区获“广东省文明社区称号”;饶平县新塘镇党委书记黄继祠获“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