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汕头10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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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2007-12-4 11:14:00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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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由中国残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汕头市作为首次接受资助城市,得到10个聋儿受助名额。 此次资助主要内容为10名新受训贫困聋儿免费配发2只数码助听器,连续3年为其制作耳模、提供电池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接受资助聋儿的条件:一是受助后必须在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聋儿康复部接受康复训练3年;二是年龄不超过6周岁;三是家庭经济状况必须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或家庭经济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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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潮汕风情网 作者:小平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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